单位缴存登记 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是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工作的基础。 在单位新设立、单位名称或单位公积金管理人员发生变更及单位合并、撤销、解散或破产时,均须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手续。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一、新设立单位缴存登记 (一)申请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缴存登记申请。缴存登记申请须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一式2份; 2、《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一式2份; 3、单位成立文件或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彩照三张。 其中,《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或从公积金中心网站http://10.75.125.100下载。 (二)中心审批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程序对单位缴存登记申请进行审批,为审批合格的单位设立单位账户。 二、变更登记 (一)申请 单位名称或单位公积金管理人员发生变更时,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缴存信息变更登记申请。变更登记申请须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2份; 2、单位名称变更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单位新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一寸彩照三张; 4、原公积金管理人员业务证。 其中,《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或从公积金中心网站http://10.75.125.100下载。 (二)中心审批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程序对单位缴存信息变更登记申请进行审批,为审批合格的单位变更缴存信息。 三、注销(合并)登记 (一)申请 单位发生合并、撤销、解散或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单位注销(合并)登记申请,并及时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手续。单位注销(合并)登记申请须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注销(合并)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表》一式2份; 2、单位合并、撤销、解散或破产的相关文件; 3、职工账户转移明细; 4、公积金管理人员业务证。 其中,《单位注销(合并)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表》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或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10.75.125.100下载。 (二)审批 住房公积金中心依据程序对单位注销(合并)登记申请进行审批,为审批合格的单位注销(合并)单位账户。
职工个人账户设立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职工个人账户设立申请。办理程序如下: 一、申请 单位新增职工个人账户设立申请,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新增全民工需提交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新增劳务工需提交劳动手册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新增人员明细表。 二、住房公积金账号的设立 (一)与油田签订劳动合同的全民合同制职工,其住房公积金账号为职工的劳动合同号; (二)与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用工,其住房公积金账号为员工的劳动手册编号; (三)其他缴存人的账号由单位提供职工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后,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分配。 三、缴存基数的确定 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其缴存基数是本人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当月工资。 四、个人账户设立 单位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后的资料,进入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为职工设立个人账户。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是按月度进行的,单位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一、核对汇缴额 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依据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提供的公积金扣缴数据及人员变动情况,进入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的单位相应月度,做变更业务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