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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七十年代初出生,是家里第一个孩子。4岁那年,我因为一场重感冒引起了肺炎,继而出现并发症,用妈妈的话说“差点叫阎王爷领走。”
打针、吃药的日子里,妈妈按照好些医生的嘱咐,总给我做一些清淡的饭菜。我胃口不开,无精打采。
有一天,邻居奶奶送来一碗儿子结婚酒席上备用的红烧肉。尝到肥肉的我摆出了不吃完不罢休的架势,硬是把一碗肉咽吃进了肚里。那一天,我对妈妈说的最多的话只有俩字——“喝水”。
母亲说,我尝了肉滋味后,除下鸡蛋羹,我几乎不沾其他吃食,这使得我越发的瘦弱。在那买肉凭票的年代,天天叫着要吃“块块肉”的我让母亲万分为难。
打听了好多人,妈妈走了6里路,在一个山沟里寻着一家养猪的农民。她花40元零8毛钱买下了百十斤重的猪,让人家宰了,拾掇干净后扛回了家。妈妈去邻居奶奶家请教了红烧肉的做法。她将带皮五花肉切成方块,把肉块放入锅内,加些水,用大火煮会儿,用勺子撇去浮沫,用微火把肉块煨八成熟。捞出,控干,在肉块上均匀地抹了蜂蜜,往炒锅内加些化开的猪油,待油温适中,就像炸油饼一样,将肉块下锅,用微火把皮肉炸至金黄。
母亲在贮藏红烧肉上也没少花工夫——她洗好闲置不用的咸菜坛子,待肉凉了,在每个肉块上撒一层粗盐粒,再一层油一层肉地将肉块放进坛,蒙上塑料布,扣上碗,放入自家菜窖。
陕北天气干燥,妈妈独创的贮肉法能使肉大半年而不腐。食用时将肉上还没化开的盐粒刮下,把肉切成薄片,放入碗中,再滴两滴酱油,放些葱段、姜片,装进笼屉蒸15分钟。掀开锅盖的瞬间,扑鼻而来的肉香溢满屋子和院子。吃着肥而不腻的红烧肉,我熬过了差点命归西天的日子,还多了个外号——“胖丫头”。
如今,我每每偕夫带子回娘家,总会早早起床,陪妈妈去早市细细挑选上好的五花肉。妈妈按当年程序操作,红烧肉一出锅,我的减肥誓言也随之抛到了脑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