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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根据集团公司《中国石化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导师制”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油田于5月下旬实施《专业技术人才“导师制”暂行办法》。目前,油田各单位正积极组织开展导师、培养对象的选拔和师徒结对工作,并根据单位实际和专业分布特点确定培养专业、层次和数量。与部分科研单位过去实行的“导师带徒制”相比,“导师制”实施范围扩展至全油田,制度更规范,考核更严格。
专业技术人才“导师制” (以下简称“导师制”) 是一项由导师带领实施的“一带一”、“一带多”或“多带一”的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制度,“导师”将由相关专业领域的思想素质好、专业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或技术骨干人才出任,共分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主要从国家和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集团公司学术技术带头人以及油田首席高级专家中选拔;第二层次从直属单位总地质师(总工程师)、首席专家、局级优秀人才、在站博士后人员以及主任师、一级师中选拔;第三层次导师从直属单位副总地质师(副总工程师)、技术专家、优秀人才、二级师、三级师、基层技术主办以及其他专业技术骨干人才中选拔。导师实行津贴制。
青年技术人才的培养方向也按三个层次进行:第一层次主要是油田主体专业领域从事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应用和技术管理工作,具有较高技术水平、能综合分析和解决专业技术难题的青年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第二层次培养对象主要是油田主营业务领域和单位主体专业从事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应用和技术管理工作,具有中、初级任职资格的后备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第三层次培养对象主要是引进的应届毕业生。其中,第一层次培养对象的选拔由局党委组织部负责,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和组织决定相结合的方式产生人选,其他各层次由其直属单位负责。
“导师制”培养采取聘约管理,由导师、培养对象、单位或部门三方共同签订“导师制”工作协议,约定培养目标任务、权利义务、培养管理要求、考核奖惩办法等。“导师制”将按照分层次、专业对口和主体专业优先、培养、考核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实施。
油田将每两年对优秀导师、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对象、“导师制”优秀创新成果和“导师制”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目前,各单位导师和培养对象的选拔及师徒结对、签订协议等工作正在进行中。 |